三沙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废止和清理第五十九条有效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除由本市其它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止该地方性法规的以外,应当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25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