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

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除由本市其它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止该地方性法规的以外,应当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