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对在野生动物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