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盗伐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滥伐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植;擅自迁移的,并处树木基准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的,并处树木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占用面积处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