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布局中,应当统筹考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控制碳排放的要求。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