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引导公众购买和使用节能、低碳产品,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节约用水用电,节约使用日常生活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