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湿地保护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完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