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尚未生效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保护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