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条例第十九条尚未生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组织在“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保护和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