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尚未生效

为了促进“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提振农产品消费,加快品牌强农和农业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