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尚未生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标志纳入路标、路牌、公共交通等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并改善公共图书馆周边的安全、卫生和环境条件。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