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四节 城市绿化工程和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第三十条有效进行1500平方米以上成片绿化建设作业或者施工工期在15日以上的绿化建设作业时,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不具备采取相应措施条件的,应当报请市容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