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扬尘是指地表松散颗粒物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空气环境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主要分为土壤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