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野生植物的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省野生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野生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出售、收购的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