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南北山绿化条例第八条尚未生效自治区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南北山绿化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