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南北山绿化条例第三条尚未生效南北山绿化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绿化、建管并重。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