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与绿地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签订自愿认养协议,按照绿地养护规范对绿地实施养护。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