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本市鼓励和支持盐碱地绿化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引进和培育适宜盐碱地生长的植物品种,开展盐碱地绿化试验示范,提高盐碱地绿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