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和查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重点治理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

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