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和查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重点治理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