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城市文明银行”“乡村道德银行”等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并进行奖励。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