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市容市貌主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