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市貌管理/第五节 户外广告、标识牌容貌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利用车辆张贴、设置广告或者宣传品的,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陈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