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市貌规划,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