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第三十条有效石油、天然气、煤炭、化工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措施回收、处理、综合利用伴生气等可燃性气体,防止和减少泄漏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