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和煤炭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