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卡山自然保护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将卡山自然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