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