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解释、修改与废止第七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有关具体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3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