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与金融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依照国家规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国家和省市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和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其他方式的政策支持,同时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对自治县共享收入返还的照顾政策。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