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