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组成。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