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条

有效

再生水用户应当根据不同用途,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再生水水质标准使用再生水。

再生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对再生水水质负责。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