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环境用水保障与污水再生利用第七十五条有效再生水用户应当根据不同用途,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再生水水质标准使用再生水。再生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对再生水水质负责。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