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环境用水保障与污水再生利用第七十一条有效跨河流调配水资源的,应当充分论证,统筹兼顾水资源利用和水污染防治的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