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农村和农业水污染防治第五十一条有效本市鼓励种植业通过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措施,提高肥料使用效率,合理使用有机肥和化肥,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防止污染水环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