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节能服务机构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活动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