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对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或者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用途的,以及不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的,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