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供水与用水第二十三条有效供水单位应当与受益村、用水户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