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本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数智化管理,实现各环节数据互联互通、实时溯源追踪,不断提升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