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