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建设条例/第四章 乡村风貌提升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计划,推广科学施肥、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回收处理体系,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