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运营组织方案,并根据运营要求和客流量变化进行优化和调整。运营组织方案及其优化调整方案应当报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