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支持开发区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国家和本省明确的改革举措,支持开发区先行试点、率先突破。本省实施的创建示范和改革试点成果,鼓励在开发区复制推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