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突出开发区建设重点事项,规范行使职权,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权力配置、运行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标准推进清廉开发区建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