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尚未生效

为了规范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