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 审计监督结果第二十九条有效被审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及时组织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并落实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