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儿童友好理念与本地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传统儿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儿童产品产业培育和品牌提升,培育和引进儿童相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