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更好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