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地方性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在制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