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起草和提出第十九条有效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就地方性法规的调整范围、涉及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需要建立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权利义务关系、同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立法的成本效益、对不同群体的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广泛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基层单位、社会组织、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