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四章 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第三十六条尚未生效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组织合法收藏文物。民间依法收藏文物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法流通,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对民间收藏的文物,提供鉴定、修复、保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