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尚未生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畜牧业信息化建设,促进移动通信、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畜禽资源保护、生产经营、特色产业发展等融合应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